本文目录一览:
- 1、做完根管治疗的牙齿用力咬还是有点痛
- 2、根管治疗后咬合痛会自愈吗
- 3、做过根管治疗后补牙,但第二周喝冷热水还是很疼,用力咬合碰到补的牙齿也...
- 4、根管治疗后牙齿咬合痛,痛感持久,不碰不疼,是什么原因?
做完根管治疗的牙齿用力咬还是有点痛
您好,刚做完根管治疗会有一定的不舒服,尤其是充填时用力大导致根管内有残余应力,会有胀痛的不舒服,一般过几日会好。
你吃硬的东西上下咬合时有刺痛,很有可能是有牙齿根部有炎症,在这种情况下,其实不适合做根管治疗,最好等炎症消失后再做才比较合适,你现在可以吃一些甲硝唑片,进行消炎。
根管治疗后出现咬合痛,建议尽早到正规医院的口腔科进行检查,明确是否是根尖的炎症没有被控制。如果根尖的炎症没有被控制,可以将根管填充物取出,反复换药,待炎症治疗彻底以后,达到无菌的状态,再进行重新的根管填充。
你的情况,我认为应该是当初处理未处理干净存在残髓,因为正常做完根管治疗的牙齿是不会说还存在冷热酸痛的(当初你的牙神经已经抽出来了),还有就是你的牙齿存在微生物感染有轻微炎症。
您好! 根管治疗期间或完成后可能出现短暂不适,通常服用消炎或止痛药可缓解,局部出现肿痛应告知医生处理。
根管治疗时,扩根管时把碎屑之类的推到根尖了,没有清理干净,下次换药时,他们会给你清理干净根管的,如果炎症很重,可以打vitapex这个效果不错。祝您早日解决痛苦。
根管治疗后咬合痛会自愈吗
1、冠部的充填体过高,造成咬合创伤而引起咬合酸痛,需要医生调整咬合,降低咬合,恢复正常咬合关系以后,酸痛就能够缓解。根尖区炎症没有彻底清除,或者根管治疗不到位造成,这种情况需要重新进行根管治疗。
2、根管治疗期间或者根管治疗完成之后,出现牙齿咬合痛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咬合痛在根管完善治疗之后一段时间之内就会逐渐的消失。
3、如果有轻微超填,允许范围内引起的疼痛可以暂时观察,过一段时间疼痛会慢慢缓解。
4、最常见的原因是根管充填治疗之后,根充糊剂超出根尖孔刺激导致的,一般来说一周左右糊剂能够自行吸收,疼痛也会消失。如果是牙胶尖超出后疼痛不会消失,需要把牙胶尖取出。如果是由于充填材料过高导致的咬合创伤,需要进行调合疼痛才能改善。
做过根管治疗后补牙,但第二周喝冷热水还是很疼,用力咬合碰到补的牙齿也...
首先第一颗牙齿根管治疗后出现咬合疼有两种可能,一个是有高点导致的咬合创伤引起疼痛,另一个是根尖炎症导致的疼痛。第二颗牙齿有冷热刺激痛,并且已经拔除神经的前提下游疼痛,说明有残髓未彻底清除,导致的残髓炎。指导意见:***如有咬合高点,能够磨除高点后疼痛会消失。
病情分析:根管治疗后牙齿遇冷热疼痛常见于1:冷热痛:通常有2种可能,一种是术前检查遗漏了别的坏牙,由其他坏牙引起。其次是根管治疗不彻底,根管系统内残留有牙髓。2:咬合痛和叩击痛原因之一是根管治疗不彻底,根尖炎症持续存在。
你喝冷热水疼么?如果疼可能是还有残余牙神经。如果不疼,就是碰的时候疼,那就是根尖的问题了。造成根尖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治疗时器械出了根尖孔,刺激了根尖周组织造成根尖的炎症。你应该让医生插针拍张片子,看看是不是器械出了根尖孔。
如果症状没有缓解,出现了自发性的痛,冷热水刺激痛。这种情况要进行牙髓治疗即根管治疗,症状才缓解。第二种情况补牙以后如果出现了咬合痛,可能由于充填材料过高,出现在早接触点引起,通过调磨早接触点,这种症状就消失了。
这个应该是牙齿根部出了问题。牙齿根部保护层受到破坏,神经暴露,受对冷热刺激十分敏感,所以出现刺激性疼痛。 意见建议: 这个不是很重。多是刷牙方式不当,造成牙龈受损,再进一步损伤到牙齿根部。可到口腔科,对牙齿进行局部的修补。很容易就搞定了。
根管治疗后牙齿咬合痛,痛感持久,不碰不疼,是什么原因?
炎症:有可能是由于患者根尖的炎症过于严重,导致周围的牙槽骨以及根尖长期、慢性的炎症,即使经过根管治疗以后,仍然可能由于咬合力的作用导致力量传导到根尖,从而引起相应的疼痛;异物刺激:根尖孔过大,牙胶尖超出一部分,可能会刺激根尖以及根尖周的组织,造成咬合出现疼痛。
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根管治疗不彻底:如果根管治疗没有完全清理或填充根管,可能会导致牙齿疼痛或咬合疼痛。根尖周炎:根尖周炎是一种常见的口腔疾病,它会导致牙齿周围的炎症和疼痛。如果根管治疗后没有彻底解决根尖周炎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咬合疼痛。
根管治疗一年后咬合痛的原因有:根管充填时未完全封闭,导致糊剂吸收,造成细菌的再次感染,X片会显示根尖周围出现低密度阴影,不断破坏牙槽骨,引起咬合疼痛,需要去除根充物后重新进行根管治疗,必要时切除病变根尖。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tndw.com/post/5689.html